欢迎来到云南民商事律师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云南民商事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王祥军律师 王祥军律师,中共党员,云南大学法学学士,云南煜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社会职务: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昆明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昆明市律师协会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业务领域:民、商事法律事务,...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祥军律师

手机号码:18788482461

邮箱地址:775629875@qq.com

执业证号:15301201510379791

执业律所:云南煜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中豪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二期3号写字楼7楼

律师文集

不良债权的条件有哪些?

不良债权的条件有哪些?一、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这是对债务人的要求,对于一个已经有充分证据表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或者债务人消失(如自然人死亡或公司破产)的债务,再投入精力和财力,无疑是不明智的,对此等债务应该纳入坏账损失的范围予以核销。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这是对债务本身状态上的要求。至于不履行的原因很多,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主观上不愿意归还及客观上不能归还,前者主要包括恶意拖欠、存在其他关联性的争议,后者主要是债务人资金紧张。对于债务人不履行的原因在所不问,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对于企业来说影响是一样的。三、债权必须合法这是对债权在法律上的要求,只有合法的债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很多企业对此的理解存在着误区,常常企业的管理者认为合法的债权在律师的眼里看来却不是这么一回事,其原因主要在于对合法的理解存在区别,企业管理者往往按照通常的思维模式而不是法律的思维模式考虑问题。 文章整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8788482461

联系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中豪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二期3号写字楼7楼

Copyright © 2017 www.gjq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