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民商事律师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云南民商事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王祥军律师 王祥军律师,中共党员,云南大学法学学士,云南煜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社会职务: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昆明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昆明市律师协会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业务领域:民、商事法律事务,...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祥军律师

手机号码:18788482461

邮箱地址:775629875@qq.com

执业证号:15301201510379791

执业律所:云南煜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中豪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二期3号写字楼7楼

律师文集

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只有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方可再次申请执行。本案中债权人就是主动发现了被执行人享有到期债权故其可以依法申请代位执行以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代位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时,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第三人的财产予以执行以实现债权的行为。综上当在债权执行阶段遇到债务人无履行能力之时,债权人不能被动等待应主动去了解其是否享有对他人的到期债权通过代位执行的方式也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自网络文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8788482461

联系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中豪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二期3号写字楼7楼

Copyright © 2017 www.gjq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